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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床试验申请程序

发布时间:2019-01-30 15:36 本文来源: 系统

   为了更好地完善我院临床试验的管理,特制定此程序,请申办者/CRO遵照执行:

一、凡申办者/CRO有意在我院申请开展临床试验,须先行与我院临床试验机构(GCP)办公室联系(机构办主任联系电话:13507725933)商洽(如已与临床科室联系商洽,须转至机构办公室负责商洽),经机构办公室同意后,方可递交申请材料。

三、申办者/CRO按照GCP伦理委员会要求向伦理提交审查材料,伦理审查同意后传达审查意见。

四、如涉及人遗办申请,机构同意项目立项后,即可递交人遗办相关材料。

五、伦理审查同意后,申办者、CRO与我院签订三方合同,申办者、SMO与我院签订三方合同(在提交立项时,即可与机构办协商拟定合同)。

六、CRA与机构办公室沟通确认完成了项目启动前准备工作之后,即可申请召开项目启动培训会,项目按照试验方案与相关法规要求开展研究。

七、试验完成后,机构办公室审查同意结题。GCP伦理进行研究完成审查,同意结题。


    本中心临床试验全过程具体的操作流程,请登陆机构CTMS系统网址https://lzsfygcp.wetrial.com,具体查看①临床试验项目工作流程、和②下载中心/《柳州市妇幼保健院临床试验办事指南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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